台湾区石矿制品工业同业公会
同業鑑於國內同业鉴于国内 石材加工業日趨成熟, 為朝多元化發展,在經濟部工業局大理石製銷輔導措施石材加工业日趋成熟, 为朝多元化发展,在经济部工业局大理石制销辅导措施 下,遂於民國七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成立台灣區 石礦製品工業同業公會,以協下,遂于民国七十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成立台湾区 石矿制品工业同业公会,以协 調同業關係,增進共同利益,並謀本業之改良推廣,促進經濟發展為宗旨。调同业关系,增进共同利益,并谋本业之改良推广,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。本会组织以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,代表大会设理事会与监事会,理事會設常務理事八人、理事 十八人,監事會設常務監事三人、監事六人,並事会设常务理事八人、理事十八人,监事会设常务监事三人、监事六人,并
由全體常務理、監事分別推選理事長及監事召集人,負責會務策劃與監督執由全体常务理、监事分别推选理事长及监事召集人,负责会务策划与监督执 行,會務人員計總幹事等四人。行,会务人员计总干事等四人。
一、关于国内外矿制品工业之调查、统计、研究、改良及发展事项。
二、關於原料來源之調查及協助調配事項。二、关于原料来源之调查及协助调配事项。
三、關於會員生產、運銷之調查、統計及推廣事項。三、关于会员生产、运销之调查、统计及推广事项。
四、關於技術合作之聯繫及推展事項。四、关于技术合作之联系及推展事项。
五、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。五、关于会员合法权益之维护事项。
六、關於會員業務狀況之調查事項。六、关于会员业务状况之调查事项。
七、關於會員產品之展覽事項。七、关于会员产品之展览事项。
八、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、登記事項。八、关于会员与会员代表基本资料之建立及动态调查、登记事项。
九、關於會員證照之申請、變更、換領及會員資格之證明等服務事項。九、关于会员证照之申请、变更、换领及会员资格之证明等服务事项。
十、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及勞資糾紛之協助調處事項。十、关于同业纠纷之调处及劳资纠纷之协助调处事项。
十一、關於勞動生產力之研究、促進與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講習之舉辦事項。十一、关于劳动生产力之研究、促进与同业员工技能训练及讲习之举办事项。
十二、關於會員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。十二、关于会员公益事业之举办事项。
十三、關於接受機關、團體或會員之委託服務事項。十三、关于接受机关、团体或会员之委托服务事项。
十四、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工業法令之協助、推行及研究、建議事項。十四、关于政府经济政策与工业法令之协助、推行及研究、建议事项。
十五、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。十五、关于各项社会运动之参加事项。
会址:花莲县吉安乡光华村南滨路一段534号5楼<br> 电话:03-8423099传真:03-8423